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凡空挂户籍人口(户籍在长春路,而人实际居住地在长春路派出所辖区以外),办理户籍,各类证明等一律不准办理。
现住宅小区内的原有户籍人口,已有部分实际居住地不在长春路派出所辖区,为不影响你的生活和工作,请空挂人口将户籍前往自己的实际居住地派出所。
长春路派出所
2015-4-30
东北电力大学保卫处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