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  办事指南  正文

监控录像调用流程

发布日期:2025年06月07日   作者:   浏览:


1. 本人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校园卡、i东电等)到保卫处治安科填写审批单;

2. 申请人有义务提供相对准确的时间、地点及所查内容;

3. 经治安科审批同意后,持审批单到四教一楼监控中心调取录像;

4. 申请人将调取内容、时间、地点同监控员确定后,其余调取工作由监控员独立完成,调取人不得陪同查看。治安科将结果第一时间回馈给调取人

5. 视频监控录像未经允许,不得拷贝。

办理地点及电话:

东区正门保卫处办公楼102室,电话:0432-64807100